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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学术造假现状:没有个人负责,没有公开调查过程

发布时间:2021-01-29

日前,观察者网发表了题为“余鹏鲲:学术造假,谁能动得了?”的文章,文中明确点出了整治学术造假现状:没有个人负责,没有公开调查过程。

1月21日,科技部通报了对南开大学曹雪涛院士、中科院裴钢院士、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耿美玉研究员、首都医科大学饶毅教授、武汉大学李红良教授等相关论文被网络质疑google学术造假的调查结果。

对于这一调查通报,网友们质疑的理由各种各样,但归纳起来就一点:这份貌似权威的调查通报,却没有足够的科学性。而其中没有个人为调查负责以及没有公开调查过程,在从事科研工作的网友看来,是使得通报没有科学性的重要因素。自有论文起,论文的作者一般就要具体到个人。哪怕某些领域的研究,参与的研究人员非常多,在发表文献时也要具体注明是哪些作者。对于有上百人参与的研究,作者部分常常要占据一整页以上。很少听说,某篇论文的署名可以是某某大学、某国学者、某学校某某级全体同学或者某实验室的。此外,为了方便处理论文造假的责任,一般只认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尤其是通讯作者需要为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并享受相应的奖励。第二作者只有处于研究生在读阶段,且第一作者为其导师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

之所以有这样约定,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论文发表者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学术造假的潜在威胁,恐怕各个科研机构的行政负责人都很乐意成为机构中每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将论文造假的责任落实到人,如果说每项学术造假真正的负责人都需要贴近调查才能发现,那调查学术不端可能比学术不端花费的精力更加惊人。考虑到进行学术研究的人多,而调查学术不端的人少,这样的流程无疑称不上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