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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医学会

    重庆市医学会

    重庆市医学会成立于1940年4月(曾用名中华医学会重庆分会、重庆医学会,1997年正式更名为“重庆市医学会”),是由全市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以及医药生产企业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地方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发展我市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近年来荣膺国家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原市卫生局(原市卫生计生委)“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市卫生健康委“先进基层党支部”,市民政局“全市先进社会组织”、“5A级社会组织”,市科协“三星级学会”、“标兵学会”、“川渝一流学会”和“科协年度工作考核特等奖”等多项殊荣。
    风雨兼程、薪火相传,重庆市医学会不断发展壮大,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截止2021年5月,学会有4个工作委员会,80个专科分会,159家单位会员,10000余名个人会员,涵盖了全市医学科技各个专业的骨干人才,是重庆地区影响力最大的医学学术团体之一。
    重庆市医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相应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
    重庆市医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办会宗旨,按党章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医学科技工作者,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传播医学科学知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依法组织医学鉴定工作。依法维护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重庆市医学会工作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领域的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学术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综合性和专科性医学学术期刊,医学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医学书籍、医学信息资料及医学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
    (四)普及医学卫生知识,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五)按规定加强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交往,除搞好与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及片区性、网络性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外,积极组织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以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六)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及时提出各个时期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
    (七)开发和推广医药卫生和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八)按规定评选和奖励我市优秀医药卫生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发现、培养、推荐和奖励优秀科技人才,按规定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依法组织医疗事故的再次鉴定工作和开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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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医学会

    江苏省医学会

    江苏省医学会(Jiangsu Medical Association)是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江苏省医学会(Jiangsu Medical Association)是全省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自发组成的科技共同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负有应用创新思想,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承担着促进学科发展,推进自主创新,传播科学知识的重要职能,是卫生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份。
    学会以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发展医学科技事业的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本会依法维护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医学会前身是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于1960年3月成立。现有会员5万多名,下设84个专科分会,300多个专业学组。学会荟萃了江苏省乃至国内权威的医学专家。学会办事机构主要设有:办公室、人事科、组织管理部、学术会务部、继续教育部(科学普及部)、科技咨询部、临床检验杂志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学会的主要业务包括:开展医学学术交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医学科技项目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编辑出版《临床检验杂志》;承担政府委托职能及承办委托任务;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江苏省医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文为江苏省医学会,英文为Jiangsu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JMA。
    第二条 江苏省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以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和我省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在江苏省卫生厅。
    第六条 本会住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卫生知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五)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
    (六)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发展与国(境)外、外省市医学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与国际、台港澳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十)评选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设立并开展"江苏医学科技奖"评选活动。
    (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十二)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作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十三)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十四)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类别为会员、资深会员、单位会员、名誉会员四类。
    第九条 会员条件: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符合下列会员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一)会员
    1.高等医学院校毕业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2.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
    3.科学技术其他方面的学会、协会或研究会的会员,符合以上两项条件之一者。
    (二)资深会员
    具有30年以上会员资格,取得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学术威望,在学科发展中起带头作用并作出重要贡献,热心支持本会工作,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
    (三)单位会员
    与本会专业有关、自愿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团,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机构、医药企业单位。
    (四)名誉会员
    著名的外藉医学专家,对我国友好,支持本会工作,对我国医学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者,或非医学界的外籍专家和知名人士,对我国友好,支持本会工作,对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医学交流做出重要贡献者。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会员由本人提交申请书,本会会员两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资深会员由专科分会或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由本会会长聘任。
    团体会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发给证书。 名誉会员由本会专科分会或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由会长授于证书。
    台港澳地区要求加入本会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人会手续。
    第十一条 各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
    1.权利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享有对本会和所在专科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优先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举办的省内外有关学术活动,并优先选派参加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优先取得本会或所在专科分会的学术资料。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委托的工作任务。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按期缴纳会费。支持本会事业的发展,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资深会员
    除享有和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外,尚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权利终生享有资深会员资格。免费获得本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表、江苏省医学会会讯、相关学术期刊或所在专科分会论文汇编。
    2.义务参与本会组织的对全省卫生工作发展战略、政策、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
    (三)团体会员
    1.权利 派代表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境)内外、省内外有关学术活动。获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可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协助举办培训班及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会议。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义务 与专科会员的义务相同。
    第十二条 各类会员证书(聘书)由本会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 会员、团体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发证单位,并交回会员证书。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及有关专科分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书。对其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原审批的组织机构讨论后,予以除名,并追回会员证书(聘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推举名誉会长;
    (四)审议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通过提案和决议;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能有效。 第十六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工作,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本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各类会员的除名;
    (八)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
    (九)审批新建专科分会和申办医学期刊;
    (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指导各市医学会工作;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
    第二十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第十八条第二款除外),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有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任职最高年龄选任时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选任时最高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五)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五条 本会当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上述规定任职最高年龄和任期的,须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必要时可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由会长委托一名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的职责:
    (一)召集、主持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的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人选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或办事机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会从医药卫生界有重要影响的人士中推举名誉会长,卸任会长可经推荐担任一届名誉会长。
    第三十条 本会设名誉理事、咨询顾问、名誉理事单位。对学术上有杰出成就,对本会工作有重要贡献,不再继续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分别予以表彰或聘任为名誉理事。不但任理事的医药卫生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根据自愿原则,由本会聘请为名誉理事或咨询顾问。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境)内外、省内外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聘请为名誉理事单位或名誉理事。以上任期均为一届。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酌情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分别承办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 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本会按不同学科或专业,成立相应的专科分会 (名称为"江苏省医学会某某分会"),专科分会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学术分支机构,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活动。专科分会不是法人社团,不另立章程;专科分会实行委员制,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十三条 根据需要,本会设置若干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办事机构。
    第三十四条 本会在编专职工作人员的任职、技术职称、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会对各市医学会实行业务指导。
    第三十六条 本会在会员较多、不是团体会员的基层单位可建立会员小组。建立会员小组的单位可以聘任联络员或工作秘书,承担与会员的联系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国(境)内外、省内外个人或单位、企业、团体的捐赠;
    (三)政府财政拨款;
    (四)有关部门资助;
    (五)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学会基金;
    (七)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会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管理:
    (一)本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经费收支执行国家有关科技社团的财经法规和制度。
    (二)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保障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要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本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的有关财务制度,接受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五)本会在理事会换届改选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六)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组织对基金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属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提出修改意见,须有十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经理事会同意后报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修改章程,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须在十五日内报请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须由理事会提出,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江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到江苏省民政厅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须经本会二OO五年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江苏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会会徽,外部轮廓呈圆形,中心为蛇和杖,蛇缠绕杖上,杖顶部呈梅花图形,背景为江苏省地图,底部配橄榄枝。图中文字分别为本会中、英文名称。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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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医学会

    浙江省医学会

    浙江省医学会(Zhejiang Medical Association)成立于1932年,是全省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作用最显著的医学科技团体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和医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学会在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在省科协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抓学会活动,促学科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这一中心,着重抓住“以学术交流为基,以服务会员为本”两个基本点,努力搭建好“为学术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三个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协作型、学习创新型、权威指导型、人性化型”的四型学会组织,工作稳健有序,成效显著。
    学会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拥有齐集的学科门类、丰富的专业资源和强大的专家阵容。现已有99个专科分会,注册会员近3万名,团体会员108家,会员中有两院院士5位。
    学会多年来致力于学术交流精品化建设,平均每年开展百余次学术交流活动;大力开展各项科技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及行业调研,大力推进医学科普宣传和基层医疗扶持活动;创办的品牌学术期刊《浙江医学》、《心电与循环》深受全省医务工作者的欢迎;主动承接各类政府转移职能,如继续医学教育、医学鉴定等;主办的科普报刊《生活与健康》在读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浙江省医学会规模:学会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组织建设日趋完善,会员人数不断增加,学术气氛日渐活跃,承担职能日益增多。现有61个专科分会、1个筹委会,已有注册会员2.36万余名,团体会员103家,会员中有4位两院院士,每年开展百余次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学会办事机构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80余人,设有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人事科、行政科、医学考试办公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业务科室6个(学术组织部、科技发展部、继续医学教育部、科普信息部、杂志社编辑部、报社编辑部),拥有浙江省医学会门户网及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两个网站。学会在开展高层次高质量学术活动、出版医学杂志、宣传科普知识、对外交流等工作的同时,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移,积极争取并承担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考试考务、医学科技成果及创新奖评审、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鉴定、医疗扶持、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认定、医疗广告审查等多项政府委托的工作,屡次受到国家民政部、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表彰,荣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全国学会之星”、“中华医学会全国优秀单位会员”、“浙江省先进社会团体”、“浙江省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省内外科技界享有良好的声誉,为浙江省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卫生事业改革的新形势下,浙江省医学会作为省内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作用最显著的医学学术团体,应积极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坚持“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紧紧围绕“抓学会活动,促学科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这一中心,着重抓住“以学术交流为基,以服务会员为本”两个基本点,努力搭建好“为学术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三个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协作型、学习创新型、权威指导型、人性化型”的四型学会组织。学会上下要以“抓学术、优服务、强凝聚、创发展”为核心目标,在各个工作领域开拓创新,凝心聚力、创新发展,为我省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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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医学杂志》

    《中华医学杂志》

    《中华医学杂志》是1915年创办的双语学术期刊,周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期刊主要反映中国医学最新的科研成果,积极推广医药卫生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时交流防病治病的新经验。
    根据2018年4月28日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总被下载923465次、总被引109872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1.382、(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1.153。根据2018年4月28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载文量为18099,被引量为137385,下载量为1326756。2015年期刊在全部统计源期刊(6735种)中排名第434名,在医药卫生总论(122种)中排名第11名;2015年期刊影响因子为1.48。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出版文献量为9212篇。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出版文献量为950篇。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总被下载923465次、总被引109872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1.382、(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1.153。据《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的统计,期刊创刊以来发表的论文在1994-2004年间被国内1367种期刊引用了29117次;被SCI的345种源期刊引用了785次。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载文量为18099,被引量为137385,下载量为1326756。2015年期刊在全部统计源期刊(6735种)中排名第434名,在医药卫生总论(122种)中排名第11名;2015年期刊影响因子为1.48。据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截至2018年4月,中华医学杂志的被引频次连续数年在中国医学期刊中位居前十名,影响因子连续五年呈上升趋势,在综合类医学期刊中始终位居前五名。
    目前收录《中华医学杂志》的数据库包括:MEDLINE/PubMed联机检索系统、荷兰医学文摘(EMBASE)、美国化学文摘 (CA)、美国生物学文摘(BA)、俄罗斯文摘杂志(РЖ)、Article First(OCLC联机检索数据库)、ARTICLE@INIST(法国科技情报研究所文摘库)、美国癌症数据库( CancerLit)、美国毒理学文献数据库(TOXLINE)、美国艾滋病文献数据库(AIDSLIN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CAJCED)、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CBMdisc)、中国药学文摘(CPA)、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查询系统 (CMCI)、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 (CMCC)、万方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持资料目录 (医药卫生)、中文科技资料目录 (中草药)、中国生物学文摘、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
    《中华医学杂志》投稿须知:
    《中华医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会刊,是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以服务广大会员和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促进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全面反映我国医学科研成果、快速传递世界前沿信息、推广现代先进技术、及时交流防病治病经验、大力普及医学科技新知为己任。本刊实行严格的专家审稿制度,依据稿件学术质量,公平、客观地取舍稿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医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杂志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已发表文章的学术价值,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刊启动“开放阅读”,创刊以来的所有文章均可以在官网(http://nmjc.net.cn)上免费阅读和下载,但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和上传至其他网络平台。
    本刊设有述评、专家论坛、专题笔谈、医药卫生策略探讨、铭记经典、标准与规范、临床研究、基础研究、流行病学、荟萃分析、系统综述、新技术新方法、经验交流、疑难病例析评、病例报告、争鸣、继续教育园地、综述、读者来信、国内外学术动态、文献速览等栏目,从2021年起不再接受综述的自然来稿。
    一、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应具先进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当报道以人为研究对象时,文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地区、国家)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2.来稿须提供标准版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投稿时需上传其电子版文件,此文件可在本刊远程稿件处理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cmaes.medline.org.cn/Login/Login.aspx),授权书中应依作者顺序签名,介绍信要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
    3.来稿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中华医学杂志》一律实行网上投稿,请登录本刊官方网站(http://nmjc.net.cn),点击“在线投稿”进行网上投稿。同时将上述介绍信及授权书邮寄到本刊编辑部(北京市西城区东河沿街69号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杂志》编辑部,电话:010-51322101,邮编:100052。作者随时可上网查询稿件的处理情况。
    4.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姓名(右上角码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最高学历及工作单位(中英文对应全称),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须用中英双语标注于中英文摘要下方(如有基金资助,请在邮寄授权书时附上基金证书复印件),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9637050),Fund program: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59637050)。
    6.本刊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快速通道”。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说明(并附加两份不同单位的专家审议单)和查新报告。符合标准可快速审核,随时刊用。
    7.若作者在投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该作者的任何来稿。对于所退稿件允许作者就退稿提出申诉的文字意见。
    8.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15天不返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9.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用。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并赠送当期杂志。
    10.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100元。一律在稿件管理系统中在线支付,不可在邮局汇款,且稿件处理费不予退款。
    二、撰稿要求
    1.题名: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写在题名下,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右上角码数字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一致。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中、英文对应全称)、邮政编码及通信作者的姓名、单位名称、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注于作者姓名下。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4)在调查和解决研究工作的准确或诚信问题时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方面负责。以上4条均需具备。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通信作者,通信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列于论文题名下;整理者姓名列于文末;协作组成员在文后、参考文献前一一列出。作者中若有外籍作者,应附其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并应用其本国文字和中文同时注明其通信地址,地名以国家公布的地图上的英文名为准。
    3.摘要:所有论著类论文均需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述评、专家论坛、专题笔谈、医药卫生策略探讨、流行病学、荟萃分析、系统综述和新技术新方法栏目也需要附上简单的描述性中、英文摘要。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论文(经验交流、综述、继续医学教育、病例报告等)也均需提供简要的叙述性中摘要(100~200字或字符)。英文摘要前需列出英文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的首个字母大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姓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作者右上角码数字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一致)、所有作者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有通信作者时,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 “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电子信箱(Email)。举例:
    Corresponding author:Leng Xisheng,Email:lengxisheng@yahoo.com.cn。
    4.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5.研究设计:应明确描述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调查设计应阐明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或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剔除标准等。应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6.统计学方法: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0.023);当涉及到总体参数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对于服从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应采用M(Q1, Q3)方式表达,不应采用均数加减标准差形式表达。对于定量资料和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前者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后者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要避免用直线回归方程描述有明显曲线变化趋势的资料。不宜用相关分析说明两种检测方法之间吻合程度的高低。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使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统计学符号按GB/T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7.医学名词:应使用1989年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通过审定的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药物名称应使用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中的名称,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图表:每幅图、表应有简明的题目。要合理安排表的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一般比可准确测量的精度多一位。图不宜过大,最大宽度半栏图不超过7.5 cm,通栏图不超过17.0 cm,高与宽的比例应掌握在5∶7左右。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示,不要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量的名称应根据GB 3100/3101/3102.8-1993《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规定使用。如分子量应为相对分子质量。
    10.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11.缩略语:题名一般不用缩略语。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给出其中文全称。缩略语应尽量少用,1篇文章内一般不宜超过5个,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
    12.志谢: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表示感谢。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被志谢者本人同意。
    13.参考文献:按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有DOI编码的文章必须著录DOI,列于该条文献末尾。题名后如是电子文献,还应标注文献类型,其文献类项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列出前3位,超过3位时,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 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举例:
    [1] Cappa C, Gregson K, Wardlaw T, et al. Birth registration: a child′s passport to protection[J]. Lancet Glob Health, 2014, 2(2): e67⁃68. DOI: 10.1016/S2214⁃109X(13)70180⁃3.
    [2] 李惊子. 血尿//王海燕. 肾脏病学[M]. 2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6:282⁃287.
    [3] Ockner RK. Acute viral hepatitis//Wyngaarden JB, Smith Jr LH, Bennett JC, eds. Cecil Textbook of Medicine[M]. 19th ed. Philadelphia: Saunders, 1992:763⁃770.
    [4] Abood S. Quality improvement initiative in nursing homes: the ANA acts in an advisory role[J/OL]. Am J Nurs, 2002, 102(6): 23[2002-08-12]. http://www.nursingworld.org/AJN/2002/june/Wawat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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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医学人文》

    《中国医学人文》

    《中国医学人文》杂志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协会主办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医学人文类杂志。办刊宗旨:加强医务人员和决策者对医学人文的认识和关注,促进医学人文研究,提升医学人文精神;改善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医学人文,是一门医学和人文学的交叉学科。正如其名,是研究医学与人文关系及从人文观念角度出发对各种医学现象,事件进行思考,总结的学科。
    自文明创始以来,人类对于生命,健康的思考从未停止过,因此有关于医学人文的思想言论自古即有,但较早时期医学人文只是医学的一个分支,一般是由长期或曾经从事医学工作人员自主思考总结得出的一些结论或心得,医学人文长期处于无正式定义阶段。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对于医学其人文性的思考越来越多,对于生命的思考也越来越深刻,这为医学人文的诞生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理论基础;随着医学工作者整体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医学工作者对于工作的思考与总结也日益增多,其质量也日益提高,这为医学人文的诞生提供了很重要的学术基础。医学人文学系作为一门年轻但是对人类发展意义重大的学科,在不断探索中逐渐发展。
    《中国医学人文》重点报道:医学人文研究包括医患沟通、医学社会学、医学人类学、医学伦理学、医学行为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哲学、医学史等医学诊疗专业技术之外的与医学相关的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读者对象:医生、护士、医疗卫生管理人员、医学学生、病人等。
    《中国医学人文》杂志栏目包括:述评、特别报道、论著、综述、焦点访谈、医家论道、青年医师论坛、医学生论坛、病友论坛、医改论坛、临床随笔、医学评论、回音壁、新闻及评论、图片报道、医学故事、书评、招聘信息及讣告等。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0层
    邮 编:100073
    Email:medhuman@vip.163.com
    刊 号:CN10-1290/R ISSN2095-9753
    《中国医学人文》杂志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应具有独立性与自明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6000字,一个版面20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4.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3条。
    5.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3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如收到回执6个月内未收到刊录通知或修稿单,6个月后该稿可自行处理。
    6.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7.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来稿一经接受刊登,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本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它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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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成立于1915年,是中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华医学会不断发展壮大,经过百年的励精图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中国科协学会之翘楚、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之家。
    中华医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医务工作者,传播医学科学知识,弘扬医学道德,崇尚社会正义。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5年。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历经百年沧桑,中华医学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已经中华医学会拥有近70万名会员、 89个专科分会、478个专业学组,加入了42个国际性/区域性医学组织,并与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地方医学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学会出版发行191种纸质、电子系列医学期刊,每年主办、承办近200个国际国内医学学术会议。
    自创建伊始,中华医学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办会宗旨,把握学会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会员为本、民主办会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依靠团结协作,整合学会资源,形成学会发展的合力;始终坚持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保持学会发展的动力。积极承接政府交办的工作,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在卫生政策决策过程中发挥了智力支持作用。学会提出了以“党建强会”战略为统领的“质量强会”“协同创新强会”“服务强会”四大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学术会议、出版高质量的学术期刊、开展科普活动、发展网络媒体和开辟医生论坛等形式,传播并普及医学科学知识;通过组织医学科学技术评审和重大临床专项等工作,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通过学术培训、远程授课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通过组织双边互访和学术论坛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促进国际多边或双边医学交流。
    根据2021年6月官网显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期刊已达147种,发行至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国外近千种医学期刊建立了长期交换关系。在历届国家期刊奖的评选中,中华系列杂志均榜上有名,在 “精品期刊”评选和“双效期刊”评选中,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有多种入围。在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中,中华医学杂志社获奖。
    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期刊已达147种,包括: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中华临床营养杂志、中华炎性肠病杂志(中英文)、中华医学杂志、药物不良反应杂志、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中华儿科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英文)、中华实验眼科杂志、中华眼科杂志、中华新生儿科杂志(中英文)、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中华外科杂志、中华心力衰竭和心肌病杂志(中英文)、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中华内科杂志、儿科学研究(英文)、中华解剖与临床杂志、7中华妇产科杂志、胰腺病学杂志(英文)、生物安全与健康 (英文)、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中华血液学杂志、国际病毒学杂志、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中华骨科杂志、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国际儿科学杂志、中华放射学杂志、中华消化杂志、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华传染病杂志、国际呼吸杂志、中华病理学杂志、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国际护理学杂志、中华神经科杂志、中华手外科杂志、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中华胰腺病杂志、国际泌尿系统杂志、中华检验医学杂志、贫困所致传染病(英文)、国际免疫学杂志、中华全科医师杂志、中华生殖与避孕杂志、国际内分泌代谢杂志、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生殖与发育医学(英文)、国际脑血管病杂志、中华糖尿病杂志、中华转移性肿瘤杂志、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英文)、英国医学杂志中文版、生物组学研究杂志(英文)、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中华医学信息导报、中华创伤杂志、国际输血及血液学杂志、慢性疾病与转化医学(英文)、中华烧伤杂志、国际外科学杂志、世界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英文版、中华肝脏病杂志、国际眼科纵览、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网络版)、中华创伤杂志(英文版)、国际遗传学杂志、母胎医学杂志(英文)、中华消化外科杂志、国际生物制品学杂志、中华医史杂志、中华内分泌外科杂志、国际肿瘤学杂志、中华肿瘤杂志、中华医学教育探索杂志、国际移植与血液净化杂志、中华泌尿外科杂志、中华麻醉学杂志、国际中医中药杂志、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国际医药卫生导报、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中华疼痛学杂志、中国小儿急救医学、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中华风湿病学杂志、中国医师进修杂志、中华老年医学杂志、中华皮肤科杂志、中华地方病学杂志、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华消化内镜杂志、中国基层医药、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中国实用眼科杂志、中华普通外科杂志、中华急诊医学杂志、中华危重病急救医学、中华整形外科杂志、中华临床感染病杂志、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中国医师杂志、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中华小儿外科杂志、中国综合临床、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中国实用护理杂志、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肿瘤研究与临床、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白血病·淋巴瘤、健康世界、中华眼底病杂志、中国实用医刊、中华肝胆外科杂志、中华显微外科杂志、中国临床实用医学、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中华肾脏病杂志、智慧医学(英文)、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中华胃肠外科杂志、心血管病探索(英文)、中华围产医学杂志、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感染性疾病与免疫(英文)、中华医学教育杂志、中华神经医学杂志、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中华现代护理杂志、中华生物医学工程杂志、中华血管外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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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华预防医学会(Chines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领域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团,是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发展我国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和预防医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华预防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学会1998年加入世界公共卫生联盟,是该联盟执委会执委(2000-2019)。
    学会成立于1987年,先后于1987年、1992年、1999年、2005年、2014年和2019年共计召开6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卫生部原副部长何界生任第一、二届会长,曾毅院士任第三届会长,原卫生部原副部长王陇德院士任第四、五届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现任第六届会长。
    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预防医学会,市级和县级预防医学会也相继成立,在全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预防医学会体系。学会总部设在北京,已有单位会员54个,会员超过11万名。学会下设78个分支机构,基本涵盖了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分支学科。学会所属系列报刊72种,其中学术期刊70种,健康科普类报纸和期刊各1种。
    中华预防医学会主要职责:组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与知识,促进健康素养提高;开展人才培养,更新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发现、培养、举荐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奖励、科技评估、标准制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服务,推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宽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开展学风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开展国际交流,发展国际学术社团和科技工作者友好交往,促进国际合作;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公益性事业和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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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igle-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期刊全文数据库

    yiigle-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是以编辑出版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各类医学期刊为主要任务的全国性医学期刊出版机构,也是中华医学会对其所主办的各类医学期刊实施管理的重要业务部门。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设有办公室、总编室、出版发行部、财务室、各刊编辑部,以及北京华康广告公司等部门。本部直接编辑出版22种期刊,同时对中华医学会主办,委托省市医学会或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编辑出版的104种期刊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是以编辑出版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各类医学期刊为主要任务的全国性医学期刊出版机构,也是中华医学会对其所主办的各类医学期刊实施管理的重要业务部门。截至目前,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期刊已达140余种,形成了国内外医药卫生界数量最多、影响最大、权威性最强的医学期刊系列。中华医学杂志社也成为目前国内最大且最具影响力的医学专业杂志社。
    中华医学杂志社协同发挥中华医学会专家云集、人才荟萃、信息畅通、联系广泛的整体优势,汇集国内外优秀的医药卫生专家,组成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编辑委员会和审稿专家队伍。在长达100余年的办刊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医学期刊编辑出版管理体系和制度,并建立、培养了自己的专业编辑队伍。依靠这些高层次、高水准的医学专家和编辑队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始终走在传播最新医学知识、交流最新科研成果、引导学术发展方向、推动医学科技进步的前沿,被公认为中国医学界最有学术权威性的杂志系列。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仅是国内广大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不可缺少的重要信息源,也是中国医学界面向世界的一个典范窗口。140余种期刊发行至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国外近千种医学期刊建立了长期交换关系。中华医学杂志社还与全球最大的医学专业出版集团荷兰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合作,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英文资源推向国际,将中国优秀的医学专业研究成果向世界传播。同时,中华医学杂志社也积极促进国内外的双向学术交流。创刊于1887年的《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多年来一直被国际著名检索机构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并以开放获取形式(OA)实现全文上网,在国际医学学术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期刊发展需要,中华医学杂志社新设立了新媒体部、市场营销部部,加速推进期刊社的数据出版进程,全面打造互联网+时代里适宜医生继续教育学习的学术产品和服务。
    “百年薪火传承,世纪中华风范。”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经过百余年发展壮大,已形成学科分类合理、种类齐全的系列学术期刊群,被公认为国内学术水平最高、编辑出版质量最好、最具学术权威性的医学期刊群体,被业内人士亲切地称为“中华牌”杂志,并被上级主管部门誉为“中国科技期刊的一面旗帜”。在历届国家期刊奖的评选中,中华系列杂志均榜上有名,在 “精品期刊”评选和“双效期刊”评选中,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有多种入围。在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中,中华医学杂志社再获殊荣。
    中华医学杂志社全体员工始终坚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锐意进取。随着我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大幕的全面拉开,作为中国科技期刊的领军团队,中华医学杂志社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实行“统一办刊思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模式、统一编排标准、统一经营”原则,逐步形成了集团化优势和规模效应。我们将继续恪守办刊的准则,把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仅办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完美结合的“双效”期刊,而且要使其成为读者和作者都喜爱的“双爱”期刊,真正实现我们新世纪的目标:传承百年经典,铸就精品中华期刊群;再现世纪华章,打造医学信息新航母。

    www.yiigle.com - 2020-06-3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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